中共齐齐哈尔医学院委员会关于 孙兴元同志任职的通知

  • 院发〔2016〕51号

    中共齐齐哈尔医学院委员会关于

    孙兴元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总支:

    经学院党委2016年第27次会议(11月16日)研究决定:

    孙兴元同志任附属第三医院(第三临床医学院、附属肿瘤医院)院长、口腔医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特此通知。

    中共齐齐哈尔医学院委员会

    2016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