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培训通知

  • 转发齐齐哈尔市卫生局关于参加

    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培训相关要求的通知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为进一步提高继续医学教育质量,规范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将2010年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分为医疗、护理、公共三类其中医疗类由市医学会主办,护理类、公共类由市卫校主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学习要求如下:

    (一)各相关单位应认真组织学习人员根据本人专业选择学习,原则上要求选择相同或相近专业学习。

    (二)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度学习的Ⅱ类学分中,必须参加五学分公共类项目的培训。

    请相互转告。

    特此通知!

    科研科

    二○一○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