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齐齐哈尔市卫生局关于参加
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培训相关要求的通知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为进一步提高继续医学教育质量,规范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将2010年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分为医疗、护理、公共三类其中医疗类由市医学会主办,护理类、公共类由市卫校主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学习要求如下:
(一)各相关单位应认真组织学习人员根据本人专业选择学习,原则上要求选择相同或相近专业学习。
(二)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度学习的Ⅱ类学分中,必须参加五学分公共类项目的培训。
请相互转告。
特此通知!
科研科
二○一○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