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的通知

  • 各有关科室:

    2012年度黑龙江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要求

    1、科技项目的申报工作要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10年修订)(附件1)的有关规定执行。

    2、重点项目限省高校重点实验室人员申报(含国家和教育部重点实验室),项目应围绕本实验室的研究方向,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解决我省企业急需解决的重大科技难题。

    3、面上项目和指导项目重点支持紧密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急需解决的技术难题而进行的应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及产业化前期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指导项目应保证学校或课题组能够筹集到所需研究经费。

    二、申报要求

    1、现正承担省教育厅科研计划(科学技术研究项目、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新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项目、青年学术骨干支持计划项目和海外学人资助计划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前两名,其项目未结题验收的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前两名申报2012年度省教育厅科技项目。

    2、拖期2年以上的(含2年)的科研项目,项目组所有成员不得申报2012年度省教育厅科技项目。

    3、在研项目结题验收及人员变更的截止日期为630

    4、重点项目每个重点实验室限报1项,并由重点实验室主任在《申请书》系部意见一栏签署意见,正在承担重点项目的实验室不得申报。

    5、每个申报项目需填写《黑龙江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2)一式两份及网报信息表(附件4)一份,重点项目申请书(附件3)一式六份及网报信息表(附件4)一份,《申请书》书面材料必须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

    注:申请书均使用本通知的附件中的申请书。

    6、申报时间

    请各部门于201161611点前将申报材料(含电子版)报送科研科,以上材料均请申报人认真审核,严格按要求进行申报,逾期不予办理。

    联系人: 刘石(科研科) 电话:8078538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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