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 各科室:

    2011年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现已开始申报,根据市科技局的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市级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支持对象为在我市市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不能用于政府机关,不能用于非研发项目。项目组织单位不得组织与本系统工作内容无关的项目,个人和团队不能同时承担两个(含两个)以上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必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申报项目经费额度及匹配比例。重点项目申请经费原则不超过5万元,重点项目,申报主体为企业的,其自筹经费不低于总经费的75%;申报主体为高校或科研院所的,其自筹经费不低于总经费的50%

    (三)申报方式。申请人下载申请书。

    (登录市科技局网站主页www.qqhrkjj.gov.cn在下载专区中下载申请书或到医院内网科研科文件夹中下载。)

    按要求填写打印一式三份(双面打印,封面单面打印),《申请书》填写有关要求见(附件一)。同时报送电子版(可发送到邮箱kyk8078538@163.com)。

    (四)请申报人员先申报材料及电子版,暂时不用查新,查新时间另行通知。

    (五)项目材料上报时间

    请拟申请人员于 2011年10月8前将所报项目申请书纸介材料一式三份及电子版交到科研科。逾期不予受理。

    受理联系方式: 8078538 孟丹

    特此通知。

    科研科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附件1

    《申请书》填写有关要求

    1、封皮:申报单位: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三医院。

    2、申请单位简表:(1)主管部门:齐齐哈尔医学院;(2)申请单位名称: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三医院;(3)起止时间:2011010120121231

    4)项目组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5)所属行业:其它。(6)单位属性:高等院校。

    3、项目经费及预算表:(1)申请市指令性项目经费,应在经费来源申请市科技经费一栏目中填写,在筹经费一栏中填写学院配套经费,并计算出总计经费;申请市指导性项目,应在经费来源申请市科技经费一栏目中填写0筹经费一栏中填写项目研究所需费用,并计算出总计经费;(2)科研经费支出注意为:市科技经费支出,支出总计不包括自筹经费。(3)预算编制人:手写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