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召开贯彻落实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专题教育大会

  •  日前,我院在门诊四楼会议室召开《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专题教育大会。院领导班子成员、干部职工近400人了参加会议。

     我院党委副书记张强传达了卫生局下发的关于学习贯彻落实国家卫计委《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和《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通知的文件精神。

     按照上级部署,我院结合医院实际,制定了《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三医院关于学习贯彻落实国家卫计委<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和<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的实施方案》,将“九不准”的每项要求分解到相关职能部门,要求各牵头部门召集配合部门讨论,制定具体、有针对性、便于操作的制度措施,由监察科汇总后,形成了医院落实“九不准”实施方案并已组织下发。

     会上,张强同志对“九不准”逐条进行了解读、分析,同时提出以下要求:广泛开展学习宣传,组织全院职工认真学习讨论,深刻认识“九不准”的重要意义和明确要求;认真抓好贯彻执行,要求医院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以严肃的态度、严格的标准、严明的纪律抓好“九不准”的贯彻执行;坚决查处违规行为,凡是违反“九不准”的行为,要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大力弘扬新风正气,在全院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医院党委对贯彻执行“九不准”负主体责任,纪委、监察科对贯彻执行“九不准”负监管责任,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确保执行到位,不走过场。

  •  我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张强传达文件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