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同志:
为切实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深入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和办人民满意教育的根本宗旨,根据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明令禁止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通知精神,我们郑重承诺:
一是严禁教师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
二是严禁教师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
三是严禁教师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
四是严禁教师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
五是严禁教师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
六是严禁教师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教育学生、服务学生、爱护学生是我们的责任和义务!希望得到家长的配合和支持,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做好此项工作。如您发现我院教师有违反上述规定的,请及时反映。举报电话:0452-2697219,
此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