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廉洁过好元旦及春节的通知

  • 全院各科室:

    为切实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廉洁工作,使职工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请各科室负责人组织本科室职工认真学习和重申省纪委下发的关于廉洁过节的“十项禁令”:

    1、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

    2、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3、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

    4、严禁将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

    5、严禁公车私用;

    6、严禁使用财政性资金举办经营性文艺晚会;

    7、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8、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

    9、严禁参与赌博活动;

    10、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含台历、挂历、台历记事本)等物品。

    特此通知。

    监察科201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