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党支部、各科室:
清明节即将到来,为深入持久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要求各党支部或科室负责人教育引导所属党员干部和职工,在清明节期间要发扬风清气正的良好风尚,树立文明节俭的祭扫新风:严禁用公车、公款、公物参与私人祭扫活动;严禁在祭扫中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严禁在祭扫中毁坏国有、集体和他人财物;严禁举行有损党员干部形象的迷信活动。
特此通知。
中共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三医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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