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职工谋福利办实事 ---我院为职工全额购买平安团体保险

  • 为了使职工在工作期间或其它个人生活中遭受意外伤害和重大疾病时能得到救治和经济补偿,提高职工抗风险能力。我院全额出资为全院正式职工、返聘职工及聘用5年以上职工,共计1517人购买了平安团体保险(平安团体意外伤害+平安团体重大疾病)。每人106.5元,共缴纳保费161560.5元。

    在此次医院为大家购买的平安团体保险中,包含了30类470种重大疾病。106.5元的保费其中30元是意外伤害险,保额(身故)为10000元、意外伤害医疗为5000元(100元合理费用,4900元的90%赔付);76.5元是重大疾病险,保额为3万元。本次保险期限为以一年,时间从2015年3月8日至2016年3月8日。

    这项举措不仅体现了我院为职工多办实事、办好事的服务宗旨,而且使我院职工在《职工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又多了一份人身保险,为职工们建立起一道互帮、互助、自我保障的防线,使我院职工能够消除后顾之忧,更好地投入到医院的各项工作中去。

    (宣传科 车琳)

    平安团体保险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