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市纪委《关于严明“五一”、端午节期间纪律确保廉洁过节的通知》的通知

  •  全院各党支部、各科室:

     “五一”劳动节、端午节即将到来,为深入持久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现将市纪委《关于严明“五一”、端午节期间纪律确保廉洁过节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贯彻落实通知要求。


      中共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三医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年4月28日




    《关于严明“五一”、端午节期间纪律确保廉洁过节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纪委,市直各党组(党委):

     “五一”、端午将至,为进一步严明各项纪律,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现将2016年“五一”、端午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教育管理。各级各部门要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央、省委、市委关于作风建设的系列文件精神,教育党员干部明高线、知底线、不踩红线,推动形成廉洁过节的良好风尚。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要认真履行“两个责任”,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站等多种载体,反复强调纪律规定,早打招呼、早提醒,把各项要求传达到每名党员干部。

     二、严明纪律要求。严禁公款旅游;严禁公车私用(公务用车一律在本单位集中封存,确属工作需要的要认真执行公务用车派车审批制度);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或收受各种会员卡、商业预付卡、购物卡、消费券和电子礼品卡; 严禁借节日跑官要官;严禁党员干部利用过节收送节礼或借婚丧嫁娶、乔迁履新等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党员干部和国家公务人员参与赌博;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下属单位或企业;严禁违规使用公款相互吃请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三、强化督促检查。各级纪委(纪检组)要认真开展节日期间专项督查工作,盯住上述“十个严禁”和不守纪律、不讲规矩等问题,采取多种形式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市纪委将采取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对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开展监督检查。对于顶风违纪问题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四、实施责任追究。对“四风”问题突出、作风建设流于形式的单位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履行监督职责不力的纪检组织和纪检干部进行责任追究,既要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以坚决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市纪委监督举报电话:0452-12388

     



       中共齐齐哈尔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