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党支部、各科室:
清明节即将到来,为深入持久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现将市纪委《关于严防清明节期间四风问题反弹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望全院各党支部、各科室认真贯彻通知要求,倡文明祭祀,守纪律底线,树廉洁新风。
中共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三医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3月31日
关于严防清明节期间“四风”问题反弹的通知
各县(市、区)纪委,市纪委各派出纪工委,公、检、法、司派驻纪检组: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七次全会部署要求,继续紧盯重要节点纠正“四风”,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现就全市清明节期间纠正“四风”、廉洁过节工作提出要求。
一、全市各级党组织要通过多种形式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重申“四个严禁”纪律规定,即:严禁使用单位公车或借用下属单位、私人企业车辆进行祭扫、游玩等活动,单位公车除须经批准执行公务外,一律封存;严禁借祭扫之机,接受基层单位、管理和服务对象任何形式的吃喝、游玩、住宿等;严禁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及个人的钱物、土特产等;严禁在祭扫活动中搞各类封建迷信活动。
二、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出入私人会所(居民小区内不挂牌高档消费场所)搞隐秘聚会、在单位食堂(宾馆、培训中心)违规吃喝宴请、公车私用等“四风”问题,强化监督检查。充分利用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媒体和网络举报平台等载体,认真受理群众信访举报,形成无处不在的监督网络。对检查发现和群众举报的“四风”问题,一律按照顶风违纪论处,坚决做到零容忍、严惩戒,不留情面、不搞例外。
三、要强化追究问责,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具体规定精神不力、发生严重“四风”问题的地方和单位,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要强化通报曝光,对因“四风”问题受到纪律处分的,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进一步传导压力,不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强烈信号。
清明节期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集中查处一批“四风”问题典型案件,并及时报送市纪委。市纪委将组成暗访组,对清明节期间违规吃喝宴请、公车私用等问题开展明察暗访。
举报电话:0452-12388。欢迎广大群众监督举报。
中共齐齐哈尔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