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7年5月15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向我院颁发了《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证书》,消化内科、呼吸内科、神经内科、心血管内科、肿瘤、骨科六个专业取得了承担药物临床试验的资格。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证书的获得是我院医疗水平和科研能力的综合体现。
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意义重大。只有通过认定并获得药物临床试验资格的医疗机构才具有承担药物临床试验的资格。这也是保证药物临床试验过程规范、结果科学可靠、保护受试者权益并保障其安全的有效手段。
一直以来我院高度重视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工作的建设。通过近三年的前期工作,硬件设施完备,构建了合理的GCP组织架构和各专业药物临床试验的管理制度及标准操作规程,分批次选送各科室医、护、技人员学习GCP专业知识,培养GCP专业人才,百余人获得了院内外的GCP培训证书,建立并不断完善试验药品中心化管理模式。
2017年3月15日、1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委派专家前来我院进行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专家对我院所具备的药物临床试验条件通过现场检查进行系统评价,专家组对我院机构建设、管理制度、技术规范和标准操作规程的设计、专业的学科基础与人才梯队建设等方面给予了充分肯定。
GCP是一项综合性的资格认定,此次我院的申报工作得到了全院上下的支持和积极参与,GCP证书的取得凝结着全院职工的心血和智慧。
我院相应专业获得药物临床试验资格后,不仅可以承担药物临床试验项目,为人民用药的安全有效做出贡献,而且还会借助这个平台,通过与国内外同行间的交流与合作,提高医院的科研学术水平、医疗水平。有利于培养优秀人才、提高医院的综合技术能力和专业特色优势,提升医院的声誉与地位。
今后,我院将大力支持和鼓励更多学科申报GCP资格认证,从而不断提高学科水平,增强医院核心竞争力。
宣传科赵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