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党支部、各科室:
国庆节、中秋节将至,为推动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继续紧盯重要节点纠正“四风”,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现对“两节”期间有关纪律和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严明纪律规定,“两节”期间,严禁收送用公款购买的月饼、烟酒及其它土特产品等节礼;严禁组织、参与用公款支付的吃喝或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组织、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购物卡、实物;严禁违规使用公车和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环境。
如果在国庆、中秋节日期间出现上述问题,坚决严肃查处,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及相关领导责任。
特此通知。
中共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三医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