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明“五一”端午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

  • 全院各党支部、各科室:
    “五一”、端午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扎实推进中央纪委、省纪委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的要求,深化全市机关作风整顿,确保“两节”期间风清气正,现就有关纪律和要求重申如下。
    一、严明廉洁纪律要求。严禁用公车、公款、公物参与私人聚会、旅游、探亲活动;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及其亲属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严禁借节日之机用公款单位会餐、宴请聚餐、赠送礼品;严禁组织或参加同乡会、同学会、战友会等活动;严禁酒后驾车、酗酒闹事;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和各类购物卡;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小区内不挂牌的高档饭店等高消费娱乐休闲餐饮场所;严禁值班饮酒、空岗。
    二、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针对易发多发的突出问题,进一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按照高频次、常态化明察暗访工作机制要求,对旅游景点、商场、酒店、私人会所和农家乐等重点场所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顶风违纪行为和现象,特别是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严肃查处,决不姑息,决不手软。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追究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对节日期间查处的公款吃喝、旅游、送节礼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市纪委将组成暗访组,对“两节”期间“四风”问题开展明察暗访,对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开展监督检查情况进行再监督。
    中共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三医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