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三医院招标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应采购供应科的申请,经医院批准,对 手术室器械(第三次) 项目进行院内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手术室器械(第三次)
1.2 项目编号:FSSY2019-012
1.3 项目概况:对手术室使用的部分手术器械进行招标采购,产品需求详见谈判文件。
1.4交货地点:附属三院采购供应科指定位置
1.5采购方式: 院内竞争性谈判
1.6预算控制价:35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信誉良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具备本次招标项目内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2.2投标人需提供以下资质证明:
(1)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如非三证合一,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2)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原件
(3)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5)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
(6)本项目谈判文件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说明:以上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谈判小组的评审结论最终认定为准
三、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方式:
2019年7月19日至2019年7月23日(上午9时-11时,下午2时-4时,节假日除外),企业法人或授权代表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授权书原件、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均需加盖鲜章)到附属三院招标办报名,同时获取电子版谈判文件(U盘自备)。
五、开标
5.1开标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三医院住院综合楼三楼会议室。
5.2开标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5.3投标人必须依照招标文件中标书模板制作标书,标书必须成册胶装。开标时提供(一正四副)并装袋,张贴好密封贴后加盖公章。
5.4投标企业授权代表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不符合规定、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点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本项目招标公告已经公开发布两次,均因报名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原因终止,且经公示无异议。为保证医院采购效率,切实维护医院利益,按照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如参加第三次谈判的合格投标人仍不足三家,将在合格投标人中通过院内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中标人。
六、联系方式:
附属三院招标办 电话:0452-2697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