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学院《关于加强聚集性疫情防控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的通知

全院各党支部、各科室:

现我省疫情防控工作正面临新的严峻形势 ,为防止疫情的传播扩散,持续巩固疫情防控阶段性成果,现将学院《关于加强聚集性疫情防控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全院各党支部、各科室认真学习,传达至个人,遵照执行。

      中共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三医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4月20日

关于加强聚集性疫情防控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总支:

近期,我省本土病例持续增多,聚集性疫情明显增加,疫情防控工作面临新的严峻形势。为切实降低聚集性传播风险,确保防控工作不松懈,持续巩固学院疫情防控阶段性成果,现提出如下纪律要求:

一、严禁组织和参与聚会聚餐。疫情防控期间,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要尽量做到不外出,坚决做到不走亲访友、不聚集、不聚餐,婚、丧事宜一律从简。

二、严禁不配合、搞特殊。积极支持所在社区疫情防控工作,自觉接受社区检查,坚决防止“刷脸”过卡、违规躲卡、强行闯卡;督促约束家人、亲属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得出现态度蛮横、拒不配合等问题,如实报告个人及亲属接触对象和活动范围等相关事项。

三、严禁走过场、摆样子。要带头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决不能产生“松口气、歇歇脚”的麻痹思想及厌战情绪,不得瞒报、谎报、迟报、漏报防疫情况,杜绝一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

四、严禁制造、传播、散布谣言和小道消息。不得通过互联网、社交软件等途径擅自发布、传播非公开发布的疫情防控工作信息,或泄漏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资料。

五、严禁组织“非必须”聚集活动。非因工作需要,不得集中组织会议、学习等人员聚集活动,附属医院等人员密集区域,要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做好患者和陪护人员排查和管理,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确保做到“零感染”。

各基层党委、总支要提高政治站位,压实落靠主体责任,及时传达落实通知要求,督促职工落实好个人防护措施,进一步严明纪律,慎终如始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严格遵守各项疫情防控纪律规定,坚守岗位、履职尽责。各纪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行为要严查重处并严肃追责问责。学院纪委举报信箱:jw@qmu.edu.cn,举报电话:0452-2663323。

特此通知。

 纪检监察处

202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