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市纪委《关于严明“五一”期间工作纪律的通知》的通知

全院各科室:

今年“五一”假期正值全市新冠肺炎疫情“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加快推进复工复产的关键时期。为进一步巩固疫情防控成果,持续发力纠治“四风”,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市纪委监委就有关要求发布严明“五一”期间工作纪律的通知。现转发给你们,希望组织学习传达!

《关于严明“五一”期间工作纪律的通知》

 “五一”节日期间,全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带头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不聚餐、不聚集、不聚会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出行带头测温、扫码、戴口罩,坚决杜绝耍特权、搞特殊。抓好疫情防控值班值守,严禁脱岗、空岗、漏岗。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禁公款购买赠送节礼、收受礼品礼金、滥发津补贴、公款吃喝、违规出入私人会所等,确保廉洁过节。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强化对本地本部门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确保压力传导到底、责任落实到位。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以身作则、身体力行,带头遵守作风建设相关规定,以上率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保持高度警惕,守住重要节点,紧盯薄弱环节,加大对“四风”问题和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明查暗访力度,对无视纪律、顶风违纪的严惩不贷、公开曝光,对疫情防控中不担当、不作为的严肃处理、形成震慑,为纠治“四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纪律保障。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重要节点值班、报告和督办制度,对群众反映的,舆论媒体关注、监督检查发现的发生在节日期间的“四风”问题线索,要迅速处置。

市纪委举报邮箱:Y2794515@163.com,举报电话:0452-12388。 

中共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三医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