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图书馆工作制度

为保证图书馆收集、典藏、整理、服务于信息资源工作的有序开展,更好地服务医院广大读者,使各项工作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

一、按时开放图书馆,保证图书馆整洁、安静,提供良好的阅览环境。

二、根据医院医疗、科研、教学等方面发展规划等任务需求,有针对性、目的性和系统性地进行书刊采购订阅。

三、运用书面、口头、网站、信箱、媒体等多种形式,向读者介绍馆藏各类书刊,做好新书推荐。

四、按照文献工作要求,完成文献的采集、验收、登记、信息分析分类、信息著录、信息标引、载体加工、文献保护、修复等工作。

五、了解读者阅读特点和需求,掌握读者动态,开展文献信息资源的宣传推荐、知识信息咨询培训,阅览辅导等工作。

六、开展读者服务,利用现有条件向读者提供在馆阅览、外借、远程网络信息、文献检索、下载等服务项目,建立图书目录索引卡片,方便查阅。

七、负责书刊资料的流通工作,办理借、还书手续,离院图书返还、丢失赔偿手续。

八、进行读者登记、业务统计(包括馆藏统计、读者情况统计、文献借阅流通情况统计)及相关信息的统计分析等工作。

九、主动征求读者的需求及对服务工作的意见,改进工作、提高馆藏质量。

十、加强过期催还,掌握图书去向,开展预约借书,提高图书利用率,防止图书、期刊的丢失和损坏。

十一、切实做好文献资产管理,建立图书、资料及其他财产的明细帐目。严格执行图书剔旧规定,在专家指导下,做好藏书更新、剔旧工作。

十二、维护书库、阅览室安全,确保馆内书刊、设备等固定资产的安全,严防丢失或损坏,做好防火、防盗、图书馆用品设备保管。每日闭馆前,认真执行安全制度,严格检查门、窗,水、电,电脑、复印机等机器设备及插座,定期检查灭火器等消防器材的使用期限及完好情况。